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信息来源:检科院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吸引并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开放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进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2024年度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含溴类农残检测方法的质谱检测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通过采用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HPLC-ICPMS)等现代分析技术,开展果蔬中含溴类农残检测技术研究,为企业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考核指标: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研究成果能够应用于市场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工作中,提交研究报告1份。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实施同类项目研究的能力、经验和必要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2.申请的课题必须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申请人有开展过HPLC-ICPMS相关的研究基础,具有相关标准制定经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恰当、技术路线可行,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
3.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科研成果,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其中,论文须按要求标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相关标注将作为验收时的确认依据。
三、课题经费设置和管理要求
1.本次申报的开放课题,研究经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2.开放课题经费是重点实验室投入的专项经费,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课题经费使用按照国家科研项目资金规定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程序
1.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2.课题申请人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三份。在申请受理截止前,纸质版邮寄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包括Word版本及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报送的课题申请书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的课题可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开放课题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3898026
电子邮箱:labfood@163.com
通信地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1006房间(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100176)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开放课题申请书.doc